【行业动态】数据资产计量新规出台:四部门明确“成本法”为入表唯一路径,强化披露与减值测试
【摘要】 2025年12月30日,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,明确要求企业数据资源须以成本法计量入账,并强化信息披露与减值测试,旨在夯实数据资产价值。

📅 事件概览
2025年12月30日,财政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数据局、中国证监会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,对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和计量方式做出明确规范。
通知的核心要求有两点:首先,企业在将数据资源确认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时,必须严格采用成本法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,不得直接将第三方评估的市场价值或未来收益预测作为入账依据。其次,企业需加强相关信息披露,并至少每年对已入表的数据资产进行减值测试,以确保其账面价值真实、公允地反映经济实质。
💡 行业价值与意义
此项规定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出台,为狂奔中的数据资产化进程设立了清晰的会计“交通规则”,具有奠定基石和纠偏引导的双重意义。
遏制估值泡沫,强调“价值做实”:新规直接叫停了此前实践中部分企业参照无形资产评估、直接以高额估值入表的做法。强制采用历史成本法(即按实际发生的采集、治理、确权等投入成本入账),旨在从财务源头上挤掉泡沫,防止数据资产沦为财报“花瓶”,引导市场关注数据资源实际产生的成本效益和真实业务价值。
强化合规严肃性,提升信息披露质量:将数据资产纳入与固定资产类似的年度减值测试范畴,并强化披露要求,大幅提升了数据资产会计处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。这迫使企业必须持续审视数据资产的经济效用与可变现能力,也为审计机构和外部投资者提供了更为可信、可验证的决策依据,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关键举措。
引导行业从“资本炒作”回归“价值创造” 新规在短期内可能抑制部分企业“包装”数据资产的冲动,但长期看,它为整个数据要素市场建立了稳健、可持续的财务基础。政策意图清晰:鼓励企业扎扎实实地进行数据治理和业务应用,通过数据赋能主业产生真实收益,而非追逐短期资本市场的估值游戏。这为数据资产化乃至RDA的长期健康发展扫除了最大的不确定性障碍。